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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7%二手房仲介費 收得合理嗎?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3-4-11 17:17
標題: 2.7%二手房仲介費 收得合理嗎?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本週稱,下一步稅收轨制鼎新的重點將包含對房地産買賣環節徵收的有關稅種進行簡並,並钻研渐渐在全國推開房産稅等。專家阐發稱,財政部此番表態象征著未來我國房産買賣環節稅負有可能降低。 今朝北京規定500萬元以內二手房仲介費不應超過2%,而實際各仲介機構收取費用多數超標——

一套總價100萬的二手房,經仲介之手購買樂成後,要交几多仲介費?這個問題一向困擾著買房人。據领會,今朝二手房市場上仲介收費存在著較為混亂的現象。

徐師长教師看中通州北苑四周一套面積為93平方米的房産,衡宇單價為16000元/平方米,總價約為150萬元。徐師长教師對該屋子的價格、戶型、區域位置等方面都很滿意,但唯獨讓他感覺“不惬意”的是衡宇仲介公司向他收取了2.7%的仲介服務費用,徐師长教師想晓得這筆仲介費到底有哪些部門組成?按這個比例收取仲介費是不是公道?

規定 500萬元以內二手房仲介費應為2%

2.7%的仲介費為什麼會讓徐師长教師感覺“心不甘”、“情不願”?缘由在於早在客岁8月,為規範室第買賣經濟服務市場價格行為,低落室第買賣經濟leo娛樂城出金,服務費用負擔,北京市發改委與住建委就聯合下發了《關於低落本市室第買賣經紀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如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客岁8月31日起,本市室第買賣經濟服務收費標準統一下調5%,具體説來,室第成交總額在500萬元及如下、500萬元以上至2000萬元及如下、2000萬元以上至木工,5000萬元及如下、5000萬元以上,經紀服務收費標準分別為成交總額的2%、1.5%、1%和0.5%。《通知》還規定收費標準可如下浮,少數特別複雜的室第買賣經濟服務,經買賣各方協商赞成,可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10%。别的,《通知》規定代辦房地産登記、代辦貸款、辦理衡宇入住有關手續最高服務收費標準,分別為500元/宗、300元/宗、200元/宗,並制止另行收取諮詢費、資訊費、廣告費、代書費等項目。

從《通知》中可以看出,徐師长教師這套總價約為150萬的衡宇實際應付出仲介費為2%,那麼徐師长教師所交2.7%的仲介費又是從何而來的呢?據领會,由於徐師长教師經濟實力有限,以是購買該套二手房必要申請公積金貸款,仲介人員把這定位為“複雜情況”,除經紀服務費要上調0.2%外,還要加收0.5%的擔保費,這樣算下來,徐師长教師應該交納的仲介費即為2.7%。

現狀 今朝二手房市場大多執行2.7%仲介費

因為對平凡的二手房購房者而言,其所購買的房産多數總價均在500萬元如下,是以本次《廣廈時代》的調查目標就鎖定在這個級別的二手房仲介服務費收費標準上。《廣廈時代》在走訪時發現,今朝全市衡宇仲介公司二手房廣泛的服務費收費標準為2.7%。

“2.7%的仲介費包含2.2%的基礎服務費,此外還有0.5%的擔保服務費。現在買房都有‘資金監管’,這樣即可確保資金買賣平安。購房者在沒有購房的情況下,公司依據客戶的需求,可監管部門或全数首付款,這部門房款是被‘凍結’的,無論未來購房者還是房東方面出現‘問題’,公司均可保證這部門房款是‘平安’的。”鏈家房産事情人員説道,“因為貸款流程比較複雜,操作起來比較費時費力,以是若是購房者可全款付出,那麼仲介費可適當低落。此外還要看房东是不是有貸款,若是有,我們還要去銀行為其辦理貸款解壓。因為只有在房东還完貸款的情況下,購房者才能樂成辦理過戶手續。”該事情人員還暗示,與前幾年3%的仲介費比拟,現在收費標準已低落。2.7%的經濟服務費中已包含房地産登記、辦理衡宇入住相關手續等費用,購房者只需額交際納80元的房本工本費及公司代收的1500元公積金貸款擔保金便可。

據领會,與該種情況相類似的衡宇仲介機構還有我愛我家、華夏地産、麥田房産、鑫尊地産、中大恒基等。别的只有少數房地産仲介公司的經濟服務收費標準在2.2%-2.5%之間。比方恒洋地産,公司規定若是購房者必要申請貸款,那麼應付出的仲介費為2.5%,如購房者無需貸款,那還有進一步議價的空間。再如玉宇地産,今朝其二手房服務費收費標準為2%。但據领會,購房者還需交納3000元的過戶費、3000元的公積金貸款擔保金,此外客戶如需儘快辦理相關手續則要付出3000元的加急費。

一名不願流露姓名的仲介止咳貼,人員暗示,今朝2.7%的二手房服務費收費標準是“行規”,絕大多數的仲介公司為寻求长处最大化,很少出現主動“打折”的現象。雖説個別公司會主動壓低收費標準,乃至有的公司會把仲介費定在2%之下,但在公司服務品質及保證客戶資金平安等方面也未必能夠讓客戶滿意。

■有關部門稱

買房人如遇欺詐可向仲介公司地點的區級發改委舉報

為领會市場上500萬元以內二手房收取2.7%的情況是不是公道,《廣廈時代》致電市發改委,發改委事情人員解釋了所謂“複雜情況”的問題:“因為每個行業都有其規則,什麼樣的問題才是‘複雜情況’,這還是要仲介公司來決定,可是費用總體上浮不成超過10%。”

發改委事情人員稱,“因價格舉報為屬地辦理,以是若有購房者覺得仲介公司收取的服務費分歧適,可憑付出發票向仲介公司地點地的區級發改委進行舉報。”

此外,對於部門仲介公司下設貸款或擔保服務子公司以收取相關服務費屏東借款,的問題,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李振軍律師暗示,若是仲介公司出資入股或另行建立註冊了這類公司,那麼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就存在關聯關係,可是消費者不克不及是以就必定否認他們收取相關費用的公道性。“這還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只有當公司操纵這種關聯關係欺騙消費者、收取不正當費用時,相關公司的行為才不受法令保護。”李振軍説道。

中心民族大學法令博士王峰律師暗示,下設貸款或擔保服務子公司是一些衡宇仲介公司經常利用的辦法,購房者在付出衡宇仲介費時應注重不要將錢款直接交給這些公司或仲介公司的業務人員,而應交給衡宇仲介公司的財務部門或通過銀行轉賬到衡宇仲介公司賬號,同時應请求衡宇仲介公司開具正規的發票。“若是購房者認為仲介公司的收費分歧理,可请求他們説明”多收“的房款從何而來,這麼做是不是有法令依據,有無當局文件予以支撐,若是有,那麼請他們説明是哪個部門的規定,消費者也可到該部門取證。”王峰律師談道。

别的,王峰律師建議,購房者在購買二手房時,起首要保存好仲介費的收費憑證,以保障日後維權時可以找到需要的證據。其次購房者應尽力與衡宇仲介公司總部或上層辦理人員溝通,協商解決收費爭議。再次,在協商不可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向發改委、住建委、消協反應情況,需要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本身正當權益。(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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