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70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桃源法院:一套商品房出現两份房屋買賣合同,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複製鏈接]

1515

主題

1515

帖子

4569

積分

管理員

Rank: 9Rank: 9Rank: 9

積分
456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2-11-17 15:27: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交易二手房,大大都人會選擇八德通水管,房產中介举行買賣,中介在二手房買賣的進程中,充任了交易两邊的沟通纽带。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块兒相干的衡宇交易合同胶葛案件。

2022年8月,李抹茶生,某找到某衡宇中介公司的員工赵某,想出售其名下商品房一套。9月,张某找到赵某看房,愿采辦李某的衡宇。當天,赵某與李某德律風沟通好代價後,制定衡宇交易协定電子文本發送给李某,李某經由過程微信暗示赞成此协定的内容。

以後,赵某将该衡宇交易协定打印交张某具名,中介公司在“中介方具名”处盖印,題名時候為2022年9月10日。在征得李某赞成後,赵某收取张某購房定金1万元并给张某出具了收条一份,收款报酬赵某,收条盖有中介公司印章。

但尔後赵某没有将已由张某具名、中介公司盖印的衡宇交易协定和收取定金的收条摄影發送给李某,也未供给书面的衡宇交易协定给李某,亦没有将收取的定金交付李某。

2022年9月20日上午,李某在微信中問赵某是不是必要在合同上具名,赵某暗示不消,李某告诉赵某没有劈面正式签合同,本身内心没底。第二天,李某與王某签定不動產交易协定,将该套商品房以一样的代價出售给王某。张某得悉後,将李某、中介公司都告上法庭,请求李某返還定金及付出违约金。

法官認為,本案衡宇交易协定的主體為出賣人李某、采辦人张某,衡宇交易的合意應在李某與张某之間告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划定,“當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纳要约、许诺方法或其他方法。”本案中,李某未在衡宇交易协定上具名,李某與张某未签定书面合同。李某赞成赵某經由過程微信發送的衡宇交易协定,赵某将该协定打印交张某具名可视為向张某發出賣房要约,张某要對賣房要约作出许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划定,“许诺理當以通知的方法作出;可是,按照買賣習气或要约表白可以石墨烯內褲,經由過程举動作出许诺的除外。”张某在衡宇交易协定上具名後,赵某并没有将张某具名的协定摄影發送给李某,也未向李某供给书面的合同,在李某请求签定书面合同時,赵某仍没有将张某具名的合同提供應李某。张某赞成采辦的许诺意思暗示并未达到李某,许诺未见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划定,“许诺见效時合同建立,可是法令還有划定或當事人還有商定的除外。”是以,出售方為李某、采辦方為张某的衡宇交易合同未建立。张某请求李某付出违约金的诉讼哀求,因合同未建立,不予支撑。關于購房定金10000元,現实由中介公司收取,且中介公司没有将定金交付李某,故中介公司應将此款返還张某。

法官说法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會防水堵漏神器,房地產辦理法》第四十一条划定,“房地產讓渡,理當签定书面讓渡合同,合同中理當载明地皮利用权获得的方法。”是以,衡宇交易合同的签定请求是采纳书面情势。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划定,“以電子数据互换、電子邮件等方法可以或许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時调取查用的数据電文,视為书面情势。”

虽然不请求泛博大眾在衡宇讓渡時必需签定合同书,但經由過程電子数据的方法签定合同時,必定要稳重,以避免呈現本案中合同未建立的环境。(通信員 唐倩)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台灣房屋仲介平台交流論壇  

保全畫室素描翻譯社台中搬家, 台中搬家公司, 刷卡換現, 刷卡換現金, 信用卡換現金, 割雙眼皮, 禮品, 贈品, 廚餘回收再利用三峽當舖 新店汽車借款, 台北機車借款, 支票貼現, 未上市, 未上市, 電波拉皮, 降血糖茶推薦, 減肥代餐, 汽機車借款, 小額借款, 信用借款, 票貼, 中壢汽車借款, 票貼, 台北汽車借錢自扣餐盒, 支票借款, 支票貼現, 當舖, 汽車借款, 廚餘回收汐止當舖, 未上市股票未上市夾克, 團體服, 冰淇淋機綿綿冰翻譯社, 屏東當舖彰化機車借款空壓機汽機車借款, 台北機車借錢廢鐵回收, 百家樂, 娛樂城, 歐冠杯決賽, 歐冠盃投注, 歐冠盃決賽, 荷重元, 資料擷取DAQ, load cell, 沙發工廠貓抓皮沙發貓抓布沙發封口機屋瓦,

GMT+8, 2024-9-20 06:25 , Processed in 0.036853 second(s), 5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