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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買賣政策是怎麼样的?都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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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1-17 14:38: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划定:“ 宅基地利用权的获得、行使和讓渡,合用地皮辦理法等法令和國度有關划定。”而《地皮辦理法》第62条第3款划定:“屯子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核准。”這并不是對宅基地利用权讓渡的制止,仅是對农夫宅基地分派申请資历上的限定。《民法公例》第80条第3款“地皮不得交易、出租、典质或以其他情势不法讓渡”,這是1987年起頭施行法令划定,這里的“地皮”是不是包含“地皮利用权”,仍是仅指地皮所有权,抑或两種权力兼而有之?1988年經由過程的《宪法》第2条批改案将宪法第10条第4款修改成:“任何组织或小我不得强占、交易或以其他情势不法讓渡地皮。地皮的利用权可以按照法令的划定讓渡。”《宪法》第2条批改案并無顾及地皮的分歧種别,也没有斟酌地皮的分歧所有权主體,而是划定“所有地皮”的利用权均可以“按照法令的划定讓渡”。 《民法公例》第80条第3款的划定只能理解為對地皮所有权的讓渡限定,不然违宪。是以,此款划定并不是属對宅基地利用权讓渡的制止划定。
(二)行政@律%9FTNm%例對屯%53579%子@宅基地利用权讓渡作出的划定《國務院辦公厅關于增强地皮讓渡辦理严禁炒賣地皮的通知》(1999年5月6日公布)(下称《通知》)划定:农夫的室第不得向都會住民出售,也不得核准都會住民占用农夫團體地皮建室第,有關部分不得為违法制作和采辦的室第發放地皮利用證和房產證。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這是對屯子宅基地利用权讓渡的制止性划定,但该《通知》其实不是行政律例。根据現行的《行政律例制订步伐条例》關于决议與颁布的划定,“行政律例草案由國務院常務集會审议,或由國務院审批”“ 报请总理签订國務院令颁布实施。”、 “签订颁布行政律例的國務院令载明该行政律例的实施日期”。根据那時见效的《行政律例制订步伐暂行条例》 第三条“ 行政律例的名称為条例、划定和法子。”第十四条“ 行政律例草案由國務院常務集會审议,或由國務院总理审批。” 第十五条“ 經國務院常務集會审议經由過程或經國務院总理核定的行政律例,由國務院蚯蚓腿膏,公布,或由國務院核准、國務院主管部分公布。” 從名称上来看,该《通知》的名称不合适律例的制订步伐划定;從經由過程的步伐来看,该《通知》仅颠末國務院辦公集會,未颠末法定的國務院常務集會审议,或由國務院总理审批步伐;從公止癢藥水,布的步伐来看,该《通知》仅由國務院辦公厅公布,未合适法定的“由國務院公布,或由國務院核准、國務院主管部台北汽車借款,分公布”步伐。此外,该通知也未颁布实施日期。是以,该《通知》其实不是行政律例,現行行政律例没有對屯子宅基地利用权讓渡作出制止性划定。
(三) 行政規章對屯子宅基地利用权讓渡作出的划定今朝關于宅基地讓渡問題的規章级划定有國度地皮辦理局《肯定地皮所有权與利用权的若干划定》第169条“宅基地利用权不得零丁讓渡。制作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讓渡的,宅基地利用权同時讓渡”。這里制止的是零丁讓渡,但其效劳只是行政規章。、四 、结论按照民法的一般原则,法無制止的皆可為, 按照《合同法》第52条的划定,只有违背法令、行政律例的强迫性划定的合同才無效。 是以,對屯子宅基地利用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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