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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深圳法律平台:二手房買賣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法斗士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23-1-10 16:51
標題: 深圳法律平台:二手房買賣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法斗士
2012年冰壺桌遊套裝,7月23日,原告潘某與被告江某签订了《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约定江某将小區某房屋及屋内家具、家電、装璜装修和配套行動辦法設备等以156万元的價格出售给潘某。雙方在合同中還约定,出賣人江某该當在房屋所有权轉移之日起700日内,向房屋地址地的户籍打點機關辦理原有户口迁動手续;如因出賣分缘由未如期将與该房屋相關户口迁出的,该當向買受人支出房屋总價款5%的违约金,過時超過700日未迁出的,自過時超過30日起,出賣人應按日计算向買受人支出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012年8月1除蟎液皂,3日,潘某與江某雙方签订了《户口迁出协议》,進一汽車補漆,步约定江某應于2014年7月22日前将户口迁出。

合同签订後,江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将户口迁出。潘某遂提起诉讼,哀求江某支出未履去疤藥膏,行户口迁出义務的违约金。

裁判功效

法院經审理後認為,江某未在2014年7月22日前将户口迁出的行為已構成违约,且過時超過30日,應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房屋总價款5%的违约金,及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判决江某在七日内支出潘某违约金七万八千元,并按照每日七百八十元的標准计算,支出自2014年8月22日起至江某将户籍從涉案房屋實际迁出之日的违约金。

中企智库提示

房屋買賣,户口問题同样重要。

近年来,随着房價的不断變化、户籍打點政策和學區房價格不同等,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因户口迁移產生的纠缠時有發生。買賣雙方在签订合同時經常就價款、房屋交付等問题举辦重點协商,但有關户口的条款經常以中介公司供應的合同文本為准,未必會激發足够的注意,而經常户口問题等闲激發買賣雙方產生纠缠。

就賣方来说,出售房屋時應先必定所售房屋的户口登記情况,和自己是否是可以也许履行将户口迁出的义務,如不能履行,可能會顯現户口因為無处可迁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对于買方来说,如果有迁移户口的需求,也應哀求賣方供應户口登記情况,并约定好违约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违约责任也仅能起到敦促賣方進快将户口迁出的傳染感動,因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機關的行政本能性能,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一旦顯現賣方未能将户口迁出的情况,法院也只能判决其承担违约责任,無法支持哀求賣方将户口迁出的请求,因此買方在買房時,对户口問题應出格關注。

那麼以上就是有關二手房買賣合同纠缠典型案例,如果大家有碰着以上問题,歡迎咨询中企智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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